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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下半年软考合格标准
国家线:45分 辽宁省线: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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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上半年报名时间:3月8日开始
1、2010年上半年考试时间:2010年5月22日 (星期六)
2、报名时间:3月8日
3、报名手续:本人持身份证及复印件(复印到A4纸正中位置、新证正反面均复印)一份、本人近期同一底版彩色一寸照片3张
、二寸1张
。(必须本人报名)
4、本考试为不设门槛、不限学历和资历条件的国家级考试,社会各行业人员均可参加本考试。由2004年1月1日起实行以考代评制度,以后国家计算机职称不在进行评审工作,我省合格证书持有者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可免于参加全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
5、上半年考试的级别包括:
初级:程序员、网络管理员、信息处理技术员
中级:网络工程师、软件设计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
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信息系统监理师、多媒体应用设计师
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分析师、网络规划设计师
注:信息系统监理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分析师、网络规划设计师五个科目网上报名,在沈阳考试。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报名3月14日截至)
其他科目在本溪考试站现场报名。
6、考试方式:除信息处理技术员考试应用技术科目为上机考试外,其余考试答题方式均为笔试。上午试题为客观题,考生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下午试题为程序(问题)分析填空等题,考生用黑色或蓝色笔在答题纸上作答。
7、考试用书及辅导:可直接到考试报名站或各大书店购买
本溪考试报名站地点:本溪市计算机职业技术培训中心(本溪软考办)
咨询电话:0414--2100933
网 址:http://www.benxi-window.com 本溪之窗
联 系 人:王老师
邮 编:117000
地 址:平山区东明路四号
本溪软件园 408室
重要通知:关于设置辽宁省合格标准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信息产业发展的意见》精神,更好的吸引和留住IT行业人才,促进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经省人事厅批准,我省自2006年开始在国家确定的合格标准基础上下延分数线作为省内合格标准,颁发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省内有效。
通过国家合格标准的仍颁发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用印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全国有效。
省内合格标准与国家合格标准于每次考试结束后一个半月以后公布。
由于国家部委和省机关调整,继续教育工作暂时停止!
根据人事部、信息产业部颁布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3]39号),自2004年1月1日起取得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包括省级证书)实行登记制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或登记之日起算),在证书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持证者应办理证书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登记手续的证书不再有效。
持证人每年须至少接受培训40学时以上,三年累计接受培训180学时以上,学完全部继续教育培训课程并考核合格后,由辽宁省信息技术教育中心
对持证者进行证书登记,并上报信息产业部电子教育与考试中心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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